參、主要發現
一、博愛座是什麼?
博愛座的概念,一開始主要是來自北歐,是為孕婦、病者、負傷者、老人和殘障人士所設的優先座位,具體的時間及發明者眾說紛紜,已不可考。多年來,博愛座陸續傳播至日本、韓國與臺灣等亞洲國家,並逐漸變成鼓勵年輕人讓座給老年人。臺灣命名為「博愛座」,其名與社會價值連結,使人覺得讓座是一種道德行為;與某些國家命名為「優先席」,強調原則性、使用順序上的意味,感覺不同。現今,世界各地部分國家設有類似博愛座的規定,而這些規定也往往因風土民情不同而有所調整。
在臺灣,博愛座的設置是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第3項規定,規定中明載,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如:公車、捷運、台鐵無對號座的區間車和高鐵自由座,而且博愛座比率要高於總座位數百分之十五。大部分的博愛座會設於鄰近車門或出入口的地方,座位到門或出入口間之地板應平坦無障礙,和一般座椅會有顏色或外觀上明顯的區別,並視需要標示或播放提醒禮讓座位之警語。
然而,主管機關衛福部於2024年6月28日公告身障權法修正案草案,未朝取消博愛座方向研擬,而是放寬建議乘坐對象,並改名為符合英文priority seats的「優先席」。
二、博愛座誰能坐?
我國原來訂定博愛座的優先乘坐對象為「老弱婦孺」。通常「老」是指65歲以上的人;而「弱」是因生理或心理障礙有特殊需求,其權益受國家照顧的人;「婦」泛指生理性別為女性,尤其是身懷六甲的孕婦;「孺」則是12歲以下的孩童。為了方便辨別,臺北捷運有提供博愛識別貼紙、好孕胸章等給需要的旅客領取配戴。
雖然《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草案改為「身心障礙者及其他有實際需要者」就能優先乘坐博愛座,寬列能乘坐的對象規定,不過,不是每個需要座位的人,都能馬上從外觀上發現,或者配戴相關識別物品。
三、博愛座的異國風情
不少國家設有類似博愛座的相關規定,我們整理幾個國家的實行方式來和我國比較參考。
首先是臺灣,臺灣有關博愛座爭議的新聞和相關討論層出不窮,在公共政策網路倡議平台曾有人提案取消博愛座設置,獲得逾8000人附議;但經過專家、民團共同討論,認定應維持設置博愛座,但朝擴大優先乘坐對象研擬,並加強宣導「其實不論是否坐在博愛座上,若遇到有需要的人都應適時讓座」;畢竟,博愛座不是老弱婦孺的專屬座位,肉眼看不出的需求也是需求,任何乘客只要有需要皆能公平使用,包含受生理期所苦的學生、有隱疾的青少年、體力透支的上班族等。
再來是鄰近我們的其他亞洲國家—南韓和日本。南韓使用的名稱為「長者席」,是一個相當重視長幼有序的國家,即使客滿也不會坐長者席,而且不讓座給長者是會被訓斥的;另外,光州地鐵有試行博愛座紫外線感測器措施,民眾坐上孕婦博愛座後,會自動語音廣播「如果沒有懷孕請讓座」,提醒乘客將位置留給孕婦。日本則是「以禮為重,不喜歡造成他人的困擾」的國家,多數長者其實並不喜歡被視為需要座位的「老人」,因此讓座常會被婉拒,大部分地區命名為優先席,少數地方名稱不同,如北海道札幌地鐵是使用「專用席」的字眼,座位專供長者和傷患人士。
而在博愛座概念發源的歐洲,則有不同的讓座文化。像是「注重個人」的德國就沒有博愛座,外出的人就表示知道自己可以自由行動,會為自己負責,不會給他人添麻煩,如果真的有需求就直接告知坐著的乘客。而英國的優先席是給「任何有需要的人」,無特定人群,座位附近會標示「並非所有的障礙都是可見的(Not all disabilities are visible.)」。法國原本也是讓老弱婦孺優先坐,但考量當事人的自尊,和專家建議「保持直立可以維持體型,常坐反而會加速惡化健康」,有訂定明確的讓座順序。
最後是美國和澳洲。美國的公車有專屬身障人士的座位,根據美國運輸部官網所示,有身障人士上車時,司機有權要求坐在博愛座上的一般民眾讓座;但會出門搭公車的長者,多數自認身體康健,若是有人起身讓座,反而可能被誤會有歧視的意味。澳洲的博愛座跟我國比較像,優先讓給有需要的人,若有需求者尚未出現,就只是個普通座位,有需要的人出現時再讓位即可。
綜合比較以上各國,我們發現普通人能不能坐博愛座,以及如何讓座,不單在臺灣意見兩極,其他國家也有類似論戰。香港和南韓大家不敢坐,形成資源浪費;歐洲和非洲比較沒有博愛座觀念;其他西方國家不會刻意避開優先席,有需要就坐或者開口。讓座文化受到文化、風土民情和時代觀念等影響很大,沒有最正確的,只有最適合的作法。
表 3-1 各國博愛座名稱及使用情形
國家 |
博愛座名稱 |
博愛座使用情形 |
臺灣 |
博愛座(完稿前尚未修改名稱) |
不取消,除了老弱婦孺,擴大優先乘坐對象 |
美國 |
博愛座 |
有需求的人直接跟司機說 |
澳洲 |
博愛座 |
需求者未出現時就是個普通座位,有需要的人出現時再讓位即可 |
法國 |
博愛座 |
榮民、盲人、傷殘者、孕婦、帶有卡片表明難以站立的人、75歲以上的人可以使用 |
德國 |
博愛座 |
無「讓座文化」,有需求就算不是博愛座也會直接開口告知 |
南韓 |
長者席 |
重視長幼有序,即使客滿也不會坐博愛座,不讓座更是會被訓斥 |
日本 |
優先席 專用席(札幌) |
使用對象主要是老、弱、身障者、孕婦、孺及負傷者,但大部分人不喜歡造成他人的困擾 |
肆、結論
一、 讓座文化有彈性,好上加好
透過這次的研究,我們發現,博愛座的問題不在存廢,而在如何更新大眾的觀念。我們覺得,博愛座應該被保留下來,而且支持使用對象不只有老弱婦孺,應該包含任何真正有需要的人。同時,在無人需要時,也不用刻意保留,應該開放給大家乘坐。我們不支持全面撤掉博愛座,因為這可能導致願意讓座的人依然會讓座,但不願意讓座的人故意視而不見,造成真正有需求者的困境。因此,博愛座的存在,仍有一定的提醒與引導功能。
然而,目前臺灣的規範仍有模糊之處,我們認為,需要對博愛座的使用對象有更好的說明,並建立更明確的方式,判斷哪些是有需要的人(例如科技輔助智慧識別),而不是靠社會壓力來決定「誰該讓座」。當然,這樣的觀念也需要多多向大家宣導,讓博愛座的真正意義可以被普遍理解,實踐更有彈性且溫暖的讓座文化。
二、有趣的讓座文化
了解我國和他國博愛座的命名、法規和使用對象等之後,我們發現不同國家的博愛座存在有不同的規定,且名稱也不盡相同,讓座文化會因為民情、文化和時代背景而不同,相關法規也會跟著修改。我們也發現,無論國內外,博愛座的爭議,長期以來都是熱門的公共議題。這讓我們了解,法規應該與時俱進,視文化多元性與時代需求調整,才能避免造成社會紛擾。臺灣博愛座爭議的核心,在於除了老弱婦孺外,許多有需求者因受道德壓力而不敢使用博愛座,或使用時遭到譴責,現行法規將博愛座調整為優先席的措施是否能解決爭議,有待後續的觀察。
三、 未來我們還想研究……
知識的價值在於實踐。組員們未來想以目前探究所得的知識為起點,做更深入詳細的調查。像是進一步對我國不同區域各年齡層的民眾進行抽樣問卷調查或進行訪問等,如此便有機會做資料的補充與交叉檢核。假如能了解更多,就有機會找出問題所在,提供較適切的讓座宣導教育,或針對博愛座的問題思考出更適合的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