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主要發現
一、什麼是同志?
(一)定義:「同志」這個名詞在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在香港出現,並逐漸流傳到了華語地區,像是台灣和中國大陸等地。相較於「同性戀」、「gay」等稱呼,「同志」被認為是更「正向」、「性別中立」和「去性化」的詞彙,因此「同志」成了對同性戀者的代稱。
(二)種類: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同志指的是同性戀者的代稱,有時也泛稱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等非異性戀群體」。因為「同性戀」一詞無法完整涵蓋相關的族群,於是「LGBT」一詞便應運而生並逐漸普及。「LGBT」代表各種同志的族群,合起來就是同志群體的總稱,不同字母分別是不同英文單字的縮寫,各自代表不同的同志類別,整理如下表:
(三)、同志驕傲旗幟介紹
- 彩虹旗(Rainbow Flag):也被稱作LGBT驕傲旗幟和同志驕傲旗幟,是一面象徵性別少數群體(LGBT)的旗幟。常出現在各地同志驕傲(Gay Pride)遊行中,也會出現在各種同志的消費場合,代表該商家對性別少數群體的友善態度。彩虹旗是由美國藝術家Gilbert Baker於1978年設計而成,由當初的八色旗演變成現在常見的六色旗。
- 多元性別認同旗幟:彩虹旗是性別多元認同旗幟中的其中一種,多年來,不同族群也設計了不同的旗幟來代表他們的性別認同,這些不同的旗幟也讓更多人認識他們,多元性別認同旗幟舉例如下:
二、 「不同」還是「不被認同」?
(一)恐同:所謂的「恐同」就是「同性戀恐懼」
在1972年,美國心理學家George Weinberg博士把恐同症(Homophobia)一詞正式刊登在他個人所出的心理書籍《Society and the Healthy Homosexual》之中。「恐同」是一種基於對同性戀的偏見和負面態度而產生的恐懼或厭惡,「恐同」不是疾病,是一種非理性的懼怕症狀。恐同的現象可能來自於同性戀者、異性戀者或雙性戀者。恐同的人,面對同志時會表示反感或歧視。
因為宗教信仰或社會文化的關係,一般人對性別有既定的框架。恐同的人往往因為輿論的壓力,不敢表達對於同志的接納,慢慢就和多數人一樣討厭同性戀。像是中國的戒同所,就是一個將有同性戀思想或類似想法的人加以「教化」,在此地出院的人大多會厭惡甚至於害怕同性戀。
(二)同志的困境:可能來自於社會的刻板印象與家人的限制
不管是以前或是現在,社會上都存在著很嚴重的刻板印象,例如:男生要勇敢、女生要溫柔,久而久之就形成男性就是要陽剛、女性就是要陰柔的性別角色刻板印象。談到了同志,一般人都會覺得同性戀者私生活都很亂、同志都有愛滋病、女同性戀者都是男人婆等。談到了婚姻,就該是一男一女組成,因為兩個男人,可能帶不好孩子,同志家庭的孩子是得不到完整的親職教育。刻板印象一旦形成,若不客觀理解,是很難加以改變的。
對於家中的孩子是同性戀者或是有同性戀傾向,家長大都無法接受,有些父母在面對子女是同性戀這件事情上,採取了較激進的面對方式,像是限制孩子的行動、言語或精神上的脅迫、強迫孩子接受精神科的治療,甚至於斷絕親子關係。很多同志在提到父母不能接受他們是同志時,都會痛苦的表示:我們除了喜歡的對象不是異性以外,我們的感情和一般人是一樣真誠的,為什麼大家要用採取嚴厲的禁止手段?導致有些同志選擇順從家人的意見分開,或是和家裡鬧翻,甚至兩個人一起結束掉生命。
性別刻板印象給同志們帶來了極大的困擾,走到哪兒都會被人指指點點、被迫接受別人對他們投以異樣的眼光,這也導致了很多人因為受不了而選擇結束掉自己生命。例如:1994年北一女學生自殺事件,兩位女學生在宜蘭燒炭自殺,震撼了社會,他們的遺書還曾寫道:「當人是很辛苦的。使我們覺得困難的,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挫折或壓力,而是社會生存的本質就不適合我們」; 2000年屏東高樹國中的一位男學生,在學校廁所中離奇死亡,深入探究後,發現他的死亡與校園中存在的「霸凌女性氣質的男性」脫不了關係。
三、「同」在一起的力量—努力捍衛權利的同志力量
從世界到台灣,我們都可以看到同志們努力的痕跡。
(一) 石牆暴動(Stonewall riots)
事件是發生於20世紀中葉的美國紐約市格林威治村石牆酒吧。在當時,全美只有伊利諾州的同性行為是合法的,因此同性戀者成了被欺凌的一群,法律規定只要服務了同性戀者,餐飲業的執照就有可能被吊銷,於是黑手黨趁機介入,許多同性戀酒吧落入黑手黨的控制,酒吧老闆也會向警方行賄來請求保護,因此警察臨檢同志酒吧成了例行公事,但在1969年6月28日晚間在石牆酒吧的警察臨檢,竟然導致了衝突發生、情況開始失控,暴動持續了好幾個晚上,最後示威活動持續進行。
石牆暴動的後續效應讓同志團體更加活躍,事件發生後的一週年也開始了每年六月最後一週的同志驕傲(Gay Pride)遊行、各地也建立起了LGBT平權組織,在接下來的一年中,同性戀解放陣線成立,相似的組織在全球各地相繼建立。
(二) 我們之間
「我們之間」是台灣第一個女同志團體,成立於1990年2月23日,由各個年齡層的學生和社會人士共同組成,會員人數超過4000人,這是一個強調自我認同、互相扶持與共同成長的女同志公益團體。「我們之間」是台灣第一個女同志團體,成立於1990年2月23日,由各個年齡層的學生和社會人士共同組成,會員人數超過4000人,這是一個強調自我認同、互相扶持與共同成長的女同志公益團體。
《女朋友》是「我們之間」這個團體所出版的雙月刊雜誌,1994年10月5日創刊,一共發行了35期,直到2003年4月才停刊,雜誌的內容主要分為三個部分:「女同志生命故事與生活樣貌」、「同志相關時事新聞的討論」、「開放讀者問答以及轉信」。在那個保守的年代,能夠在開放的空間-書局,購買到這樣的雜誌,並藉由雜誌取得社群內的各種消息,對於同志是相當重要的。
(三) 新公園事件
位於博愛特區的228公園,前身是台北新公園,它曾經是男同志尋求伴侶的據點,當時的新公園就叫做「公司」,到「公司」打卡上班就是同志相見的暗號,因為當時台灣沒有同志的專門場所,位於台北火車站附近的新公園,交通便利、到了晚上燈光昏暗,就成了約會的好地點。
1995年當時的台北市長規劃博愛特區,也就是「首都核心區規劃歷史保存計畫」,破壞了同志尋求伴侶的據點,導致了後來的常德街及一連串警察騷擾同志的事件,這些事件促使台灣第一個男同志聯盟組織「同志空間行動陣線」的組成,他們並計畫爭取原本屬於他們的空間,行動最終失敗,但這卻是男同志社會運動的重要里程。
肆、結論
一、 原來同志不只有一種
我們發現同志不是只有同性戀一種,同志分成女同志(Lesbian)、男同志(Gay)、雙性戀(Bisexual)、跨性別(Transgender)四大族群,以及不符合異性戀主流價值的其他性少數族群,各個族群又有自己認同的社群。
二、不同地區對於同志有不同的接受度
LGBT在非洲的處境是較艱難的,大部分非洲的國家同性之間的性行為是違法的,甚至於會被判終身監禁或死刑;與非洲相比,亞洲國家是較友善的,目前同性性行為會違法的國家大部分是穆斯林國家,部分亞洲國家也開始立法或是用公投來保障LGBT族群的權益,例如:台灣同性婚姻專法在2019年5月24日正式生效,台灣也是亞洲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美洲對待同志的友善程度僅次於歐洲國家,目前除了位於加勒比海地區的國家依舊視同性之間性行為是違法的,其他國家多採開放的態度!對同志最友善的歐洲,在羅馬帝國後期因為宗教的關係,對同志有一段很長的迫害史,但自20世紀中葉開始,歐洲各國受到石牆事件的影響,開始爭取LGBT的權益,目前除了部分東歐國家反對同性間的性行為,歐洲可說是各大洲中對LGBT人士最友善的一洲,根據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資料顯示,目前承認同性婚姻合法之國家有31個,歐洲就有20個,荷蘭還是世界上第一個同意同性婚姻的國家。
三、理解才不會有誤解
當你開始了解同志後,你會發現同志和一般人一樣,他們也想談戀愛、結婚、養育孩子、擁有自己的家庭……,只是他們談戀愛、結婚的對象不是異性,因為受限於生理因素,他們只能領養孩子或是藉腹(精)生子。
不是所有的同志都會有混亂的伴侶關係、都罹患愛滋病,只要是不安全的性行為,不論同性戀或異性戀都有可能會被感染愛滋病或是其他性病。
性傾向不可能被矯正,因為它不是一種疾病。有一說是:「性傾向像彩虹光譜,沒有絕對只有相對,有的人還會移動。」同性戀不是經過矯正或精神治療就會變成異性戀的。
四、未來我們還想研究……
因為疫情的關係,我們陸陸續續停了快兩個月的課,一直處於線上討論以及文本、PPT線上協作的狀態,以至於有些部分交代的不夠清楚,像是歷史上對同志的迫害、各國家對同志間的性行為、同性婚姻的反對或支持態度……等,希望將來有機會能夠繼續深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