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呀挖呀挖!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影響

學校:新北市新莊區新莊國民小學
作者:蔡心甯胡心瑀莊千霈
指導老師:林容青

摘要

在生活中,駕駛與用路人違反交通規則的狀況不勝枚舉。由於警方執法量能無法涵蓋社會上大部分的違規行為,因此將公權力釋放民間,讓民眾可依法檢舉交通違規,卻因此產生了各種不同的意見聲浪與影響,像是形成「檢舉達人」大量舉發的亂象,引發民怨沸騰,本研究將對此做深入探討。

壹、正義魔人的檢舉讓你服氣嗎?

  為了改善交通環境,政府允許民眾可以幫忙檢舉交通違規事件。然而,現在的「正義魔人」越來越多,一些不合情理的檢舉導致許多民眾產生不滿。我們的家人曾經為了撿拾掉落物品或是接送家人,把汽機車短暫停在馬路邊,短短的瞬間卻被檢舉民眾拍了違規照片,不但要罰錢,還會被記點,這樣的檢舉方式讓我們難以接受。為了探討民眾檢舉的制度究竟是好是壞,我們決定探究這個題目。

貳、探究架構

一、探究子題
(一)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意義
(二)檢舉法規的變革
(三)舊制處罰條例的影響
(四)新制處罰條例的探討

榮譽

「113年度柯華葳線上數位閱讀專題探究競賽」國小B組優等

類別

113年度/國小

標籤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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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探究架構圖

參、主要發現

一、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意義
  在臺灣,交通違規問題長期以來一直困擾著社會,影響道路安全和交通秩序。為了改善這一狀況,政府鼓勵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行為,自1997年起設立了相關的檢舉制度,以彌補警方執法量能的不足,藉以增強交通執法力度,並讓人們逐漸形成對違規行為零容忍的態度,使法律的威懾力得到增強,進而促進整體交通環境的改善。
二、檢舉法規的變革
  自1997年3月開始實施了民眾檢舉法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依據當年的法令,民眾對於所有的交通違規行為皆可提出證據來舉發,然而在實施的過程中,因為造成了相當大的爭議,因此歷經了數次的修正。
  最近一次是於2024年上半年的修法,立法院5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自6月30日起施行。目前仍需要觀察新法施行後的狀況是否有更符合整體交通環境的需求。
三、舊制處罰條例的影響
  舊制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所以歷經數次修正,原因是自實施以來,民眾檢舉案件逐年暴增,期間不斷創歷史新高的交通違規舉發量,卻無法降低交通事故死亡人數。
   以2023年為例,交通部自6月底放寬交通違規檢舉項目,從46項增至59項,導致檢舉量暴增。內政部警政署統計,2023年檢舉量為869萬件,較2022年增加約330萬件,其中高達6成是違規停車。對此,警政署表示,檢舉對停車秩序沒有改善。


全國歷年交通事故總件數
資料來源: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

  我們由上面這個出自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道安總動員」網站的圖表可以清楚得知,道路交通事故「全國歷年死傷人數」有逐年增加的趨勢,並沒有因為近年開放民眾的協力執法而減少。此外,檢舉制度的實施不僅耗費大量警力,還引發民怨,導致社會不信任與對立。為了降低爭議,近年來相關條文頻繁修正,希望能促進交通安全的良性循環。
四、新制處罰條例的探討
   在2024年6月30日施行的最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民眾仍可檢舉的項目有5項,分別是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在人行道與行人穿越道違規(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停車、占用身障者停車位等,此外則有10項輕微違規,修法後的新版本將不再開放民眾檢舉,如下表所列。



   針對此次新法的內容,路權團體表示,有肯定也有遺憾,像是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臨停或違停是大眾關心的事,的確有繼續開放民眾檢舉的必要。然而,對於微罪不記點的部分,可能導致民眾的違規行為更加肆無忌憚,交通進而更加紊亂,因此,有路權團體代表仍認為應維持對10項微罪的民眾檢舉權限。

肆、結論

一、政策與法令應滾動式修正,確保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正當性與合理性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規定,自民國86年施行至今,歷經數次修正,因為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衍生許多問題,不但引發民怨,道路駕駛團體也表示不滿,更造成警方與行政負荷成本大增,但各年度總肇事嚴重性當量卻無明顯差異。
   因此,政府單位應持續做滾動式的修正,檢討施行方式是否造成檢舉制度的濫用與誤用,甚至侵害個人隱私與自由,進而破壞社會信任。而新法雖然減少部分可檢舉項目,但仍需觀察實施成果,並適時調整,以確保交通管理的公平性與有效性。
   此外,政府應加強對檢舉行為的規範與管理,確保檢舉正當性與合理性,避免「檢舉達人」的濫用現象。同時,交通安全的提升不應只依賴檢舉制度,還應透過全民教育,配合執法,培養駕駛與用路人的守法觀念,營造更和諧與安全的用路環境。
二、研究省思
   法律與制度的制定儘管是立法委員集思廣益討論出來的結果,但它仍然可能有不盡完善之處,修正與調整都是不斷優化的過程,如同我們的專題探究過程總有疏漏、以及因為能力限制造成的種種不完美,但我們願意虛心學習,期待不斷修正後能夠帶來更好的成果。

伍、參考資料

  1. 維基文庫(1997-04-2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民國 86 年)
  2. 聯合新聞網(2023-11-09):交通部:檢舉交通違規有存在必要 將滾動檢討
  3. 交通部全球資訊網(1900-01-00):
  4. 中央通訊社(2024-03-07):10項交通微罪112年檢舉184萬件 擬不再開放
  5. 中時新聞網(2024-05-30):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剩 5 項 最快 6 月底上路
  6. 109年道路交通安全與執法研討(2020-10-16):群眾外包之應用與問題-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為例
  7. 聯合新聞網(2024-04-29):政策轉彎 5 情況民眾可檢舉 路權團體:後續配套須做好
  8. 中央通訊社(2024-03-17):交通微罪取消檢舉記點 路權團體 7 縣市快閃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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